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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能源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确LNG罐箱可用来履行储气责任 。肩负储气责任的城燃公司会否因此大规模投资?
2019年6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能源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中的一个细节,这种通知是每年的常规动作,要求在能源使用高峰相关单位做好应急调度工作准备,由于夏季是用电高峰但并非用气高峰,所以每年基本上主要是针对电网而言的,但今年通知里的一个细节似乎为LNG罐箱行业发展带来一丝曙光。
明确LNG罐箱、可中断用户可用来履行储气责任
通知中关于天然气方面的还是重点强调加快储气设施建设,补齐储气能力不足短板。
“各地要根据已签订的《明确储气设施规划建设责任备忘录》要求,按照规划目标,加强统筹规划,不搞遍地开花,科学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对于尚未达到储气任务目标的地区,要提前采取增加备用LNG罐箱、租赁储气能力、签订可中断用户等方式,来履行储气责任,补齐储气能力不足的短板。各地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已开工的项目按期投产,已核准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按计划建成投产。”
这应该是国家发改委首次以文件的形式明确LNG罐箱可以作为储气调峰设施,用来履行储气责任。
储气调峰责任:城燃头上一把利剑
根据2018年4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上游供气企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城燃企业均需各自承担储气能力建设责任。
供气企业应当建立天然气储备,到 2020 年拥有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 10%的储气能力,满足所供应市场的季节(月)调峰以及发生天然气供应中断等应急状况时的用气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到 2020 年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 3 天需求量的储气能力,在发生应急情况时必须最大限度保证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用气供应安全可靠。
城镇燃气企业要建立天然气储备,到 2020 年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 5%的储气能力。不可中断大用户要结合购销合同签订和自身实际需求统筹供气安全,鼓励大用户自建自备储气能力和配套其他应急措施。
而对于储气能力核定的范围也做了明确划定:一是地下储气库(含枯竭油气藏、含水层、盐穴等)工作气量;二是沿海 LNG 接收站(或调峰站、储配站等,以下统称 LNG 接收站)储罐罐容(不重复计算周转量);三是陆上(含内河等)具备一定规模,可为下游输配管网、终端气化站等调峰的LNG、CNG 储罐罐容(不重复计算周转量,不含液化厂、终端气化站及瓶组站、车船加气站及加注站)等。
其中,不仅未包含加气站、点供气化站,LNG罐箱也并未包含在内。另外当时的文件中也明确可中断合同供气、高压管存、上游产量调节等不计入储气能力。
而据该文件,截止到2018年4月,中国地下储气库工作气量仅为全国天然气消费量的 3%,国际平均水平为 12-15%;液化天然气(以下简称 LNG)接收站罐容占全国消费量的2.2% ,合计才占天然气消费量5.2%,若按照文件要求达到约16%的储气能力,按照2020年天然气消费量约3400亿计算,16%储气量即为544亿方,扣除目前已有的储气能力预计还需新建设超过300亿方储气库,投资成本将超过1500亿元,如此大规模投资不仅对于城燃是巨大的负担,对于上游恐怕也是个不小的数目。
这一次发改委发文明显在原来的基础上对储气能力的核定进行了调整,将LNG罐箱和可中断用户纳入储气能力的核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应该也是迫于目前实际储气能力建设滞后以及实际工作推动的阻力。
整体而言,这次调整无论对城燃企业还是LNG罐箱行业都算是利好。
LNG罐箱用于储气调峰是否具备先天优势?
目前能够划定为储气能力范围的,除了LNG罐箱外便是地下储气库、LNG接收站以及成规模的CNG\LNG储罐三种主流模式。
地下储气库、LNG接收站就不多说了,动辄就达到数十亿的投资,只适合于大型上游企业或下游城燃集团进行投资。如港华燃气在江苏建的金坛储气库,总投资达12亿元。
而成规模的CNG/LNG储罐建设投资也不小,此外,由于天然气易燃易爆的特性,许多地方政府在建设大型储备站方面会比较迟疑,土地划拨获取都比较困难。以一个年销气量1亿方的中型城燃企业为例,按照要求需建设500万方的储气能力,如果建设LNG储罐则需要约1万立方的罐容,如果算上土地费用等,建设投资至少需要5000万以上,这可能是这家城燃企业数年的净利润总和。
而如果采用LNG罐箱作为储气调峰设施的话,与传统地下或者地上储气库相比是否具备先天优势需多方面来看待。
如果单纯考虑城燃建设储气能力,还是以上文年销气1亿的城燃为例,如果建设1万立方LNG储备库预计投资大约5000万元左右,而如果采用LNG罐箱,单个40英寸集装箱罐箱容积按35立方计算,至少需要285个罐箱,考虑装卸设施、土地成本、消防设施等,所需投资至少超过7000万以上。相比而言大型库容的传统LNG储备库建设成本比LNG罐箱要低不少。
另外,LNG罐箱可能还有一个劣势,便是占用土地的问题。不用说,同样对于同样容积而言,分散式LNG罐箱肯定要占用更大的空间,而且目前国内政策还未放开LNG罐箱多层堆载,导致LNG罐箱占用比预想要大得多的土地。
当然,相对来讲,由于LNG罐箱无需进行配套的土建工程,而且灵活随时可移动,LNG罐箱堆场可以租赁土地,不过是否需要向传统的LNG储备站一样配套建设大型的消防设施目前还没收到定论。
另外,在建设手续办理方面,建设地下储气库或LNG接收站手续复杂就不说了,地方建设LNG储备站其实也比较复杂,但目前在各地政府均签订了民生供气责任状后,在行政压力之下,LNG储备站建设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强,手续办理流程也快很多。而另一方面,LNG罐箱由于是过气之后重新翻红的网红,在相关的设计、建设、监管方面很多政策还有缺失,目前在很多地方建设LNG罐箱堆场可能在监管方面受到限制。
LNG罐箱有一个最大优势,那便是无需进行长周期的土建建设,理论上只要城燃找到一块空白的场地可能在一周之内便能形成所需的储气能力,当然这个一周是不考虑场地消防设施建设以及供货周期问题。此外,城燃可以在冬供来临之前临时租赁储备一些LNG罐箱,目前很多厂家声称自己的罐箱可以150天以上不放散,如果采用这种模式,城燃在储气能力方面的投入确实会大大降低,投资压力也会大大降低。不过,这里面其实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那便是到了2020年收官,发改委到底以何种方式来核定储气能力,比如说临时租赁的LNG罐箱是否算入库容。
政策可期,但城燃企业会大规模投资LNG罐箱吗?
对于完成储气能力指标,其实政策上而言对于城燃还是有多种选择的。根据《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
支持自建、合建、租赁、购买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履行储气责任。鼓励供气企业、管输企业、城镇燃气企业、大用户及独立第三方等各类主体和资本参与储气设施建设运营。支持企业通过自建合建储气设施、租赁购买储气设施或者购买储气服务等方式,履行储气责任。支持企业异地建设或参股地下储气库、LNG 接收站及调峰储罐项目。
综合总结而言,对于城燃企业而言履行储气能力责任,大概有几种方式:
1) 自建或合建地下储气库或LNG储气库等;
2) 自建或合建LNG罐箱堆场;
3) 租赁第三方储气库容;
4) 购买第三方储气服务;
5) 与部分大用户签订可中断合同。
如果综合考虑投资角度、可操作性、便捷性、安全性等因素,可能多数无力大规模投资的中小型城燃为满足储气能力会对上述5个进行排序,大约可能会是5)> 4)> 3)> 2) > 1)。当然最合理的方式是自建一个小规模满足日调峰或小时调峰LNG储备站,剩余难以自己投资解决的则以租赁库容或直接向上游购买可能更简便直接一些。
总的来看,LNG罐箱明确可作为储气设施为储气调峰能力建设提供了多一种可能,但目前来看暂时还不会成为各地储气能力建设的首选方案,当然一切有待时间考验,一方面是要看发改委在2020年储气能力核定的操作细节,另一方面也得看LNG罐箱堆场方面监管政策的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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