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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幅"最狠”数江西:城镇燃气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降低10%!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3-12    浏览:964

       在2月22日国家发改委下发阶段性降低气价后,各省陆续纷纷出台配套落实政策。江西发文,省内管输降低10%,城镇燃气配气价格也降低10%,迄今看到降幅最大“力度最狠”的省份。前文掰扯了今年上游下游都不会好过,一起慢慢熬过黑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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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助力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落实好国家和江西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近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关事项通知。

  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7号)要求,2020年2月22日至6月30日,提前执行淡季气价。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管输企业、各城镇燃气企业要认真落实,根据上游实际结算情况,认真测算降价金额,及时足额降低非居民销售价格。

  自2020年3月1日起,非居民用气江西省内管道运输价格降低10%,由每立方米0.2元降至0.18元。

  自2020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各城镇燃气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降低10%。

  各地要把上游环节供气价格、江西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及城镇燃气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三个方面降价空间全部让利于终端用户,不得截留。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指导有关企业抓好政策落实,加强跟踪调度,及时发现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保障政策平稳实施。在2020年4月底前,将本地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成本情况报送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商品价格管理处)。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环节收费行为监管,确保水电气降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增加企业获得感。对不落实降价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各地要及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及有关燃气、供水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明确降价范围对应的用户,妥善做好政策执行时间追溯,尽快将政策执行到位,增强社会与企业的信心,切实维护价格秩序。

       来源:天然气行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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