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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交易模式,共建储气库市场价值体系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5-15    浏览:1142

       SHPGX导读:2020年5月13日,港华金坛储气库创新交易项目启动会在江苏金坛召开,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港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港华储气有限公司相关领导和人员参加会议,就储气库调峰气交易、库容交易、仓单交易和金坛指数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讨论。

       2020年5月13日,港华金坛储气库创新交易项目启动会在江苏金坛召开,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港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港华储气有限公司相关领导和人员参加会议,就储气库调峰气交易、库容交易、仓单交易和金坛指数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讨论。

       2020年4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今后一段时期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和运行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要求,是行业规划、建设、运营储气设施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其中明确提到了“交易中心加快研究开发储气库容等交易产品”。为了尽快落实文件要求,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政府和企业的沟通,积极研究并落实文件内容。

       会上各方畅所欲言,献计献策,对未来储气库相关产品的推出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

       港华集团高级副总裁朱健颖表示,港华燃气今年将利用好国家管网公司成立和国家政策指导的契机,在天然气贸易模式上进行改变,在管道输送和终端贸易上寻求新的突破,探索库容交易、调峰气交易等多种经营模式,更好地运作港华金坛储气库,发挥更大的社会价值。同时,朱健颖认为,江苏省天然气管网、储气库和LNG接收站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未来发展前景良好,金坛地区的储气库不仅仅有最基本的储气功能,随着基础设施的完善和管网互联互通建设的加快,将成为天然气气源的储气中心、中转中心和交割枢纽,届时,依托于金坛地区打造的金坛指数将具有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行业处处长吴彦表示,港华和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的精神值得赞扬,去年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共同推出了国内首次储气库调峰气交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江苏监管办也本着服务的态度,希望能为企业想得更多、做得更多,推进江苏地区能源的市场化进程。江苏地区的天然气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天然气利用率相对较高,是优质的天然气市场,具备一定条件推出库容交易产品和标准化产品,增强天然气在基础设施内的流动性,使得天然气基础设施得到更好的利用。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副总经理汪志新表示,4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的文件振奋人心,为行业尤其是储气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指明了方向。去年,在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的指导下,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与港华共同推出了国内首次储气库调峰气交易产品,即满足了用户调峰需求,又是一次储气库运营模式的有益尝试。下一步,随着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应研究如何进一步发现储气库储气调峰价值,以促进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投资建设储气库,切实提高我国储气能力。汪志新说到,交易中心将积极响应政府要求,积极配合企业,结合国内外经验,尽快开展研发相关交易产品,探索储气库库容交易和“大管网”调峰气交易,并进一步探索储气库标准化交易产品,目的是更好的落实政府要求,服务行业发展,助推储气能力建设。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副总经理曹为民认为,金坛储气库交易产品和金坛指数不单单是金坛的区域性产品和指数,利用好金坛地区的储气库和天然气管网突破地域的限制,服务于全国,才能更有意义,为金坛储气库带来更多的附加价值,今后金坛储气库交易产品的设计和金坛指数的设计也应该以此为方向。

       参加会议的还有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港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港华储气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的领导和业务人员。

       港华金坛储气库是国内城镇燃气第一个大规模地下盐穴储气项目及商业储气项目,2018年正式投产,香港中华煤气和上海燃气集团各占股25%,金坛港华、宜兴港华、常州港华、南京港华、张家港港华各占股10%。项目一期共建设10口井,计划2023年初全部建成达产,建成后总储气量将达到4.6亿立方米,其中有效工作气量约2.6亿立方米;二期项目将再增加15口井,建成后总储量将达11亿立方米以上,工作气量6.6亿立方米。去年港华储气库首次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完成商业化调峰气交易(国内首例),双边成交2000万方,成交均价2.83元/方。今年,在此基础之上,将扩大调峰气交易规模,并推出储气库库容交易产品。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直接指导下,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家级能源交易平台。2015年3月4日在上海自贸区注册成立,2015年7月1日试运行,2016年11月26日正式运行。交易中心由十家股东单位组成:新华社、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申能集团、北京燃气、新奥能源、中国燃气、港华燃气、中国华能,注册资本金10亿元,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本文来源: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本文作者:许飞 韩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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