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China · Beijing | 中国 · 北京

媒体中心

MEDIA CENTER

媒体中心

罕见!国家一天内连发三大油气新规,释放了什么信号?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7-13    浏览:1054

       SHPGX导读:7月3日,3项油气行业新规同时发布,这些新规释放了什么信号?对油气行业来说,又将带来哪些影响? 

       十分罕见,油气行业一波新规同一天来袭! 7月3日,3项油气行业新规同时发布,或是关于“限制”,或是关于“放开”,亦或是“优惠大放送”。这些新规释放了什么信号?对油气行业来说,又将带来哪些影响? 小编为您划出重点内容并奉上专业人士的分析和点评,我们一探究竟。

《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的通知》

       划重点:合理制定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和城镇燃气配气价格,准许收益率按不超过7%确定,地方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

       7月3日,国家发改委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的通知》指出,一要认真梳理供气环节减少供气层级;二要合理制定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和城镇燃气配气价格;三要严格开展定价成本监审;四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其中,第二项要求格外受到市场关注,明确提出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和城镇燃气配气价格的准许收益率上限为7%。

       对此,业内专业人士给出了多方位的分析与解读——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管道气交易部负责人熊伟对界面新闻表示,《通知》具有一定的导向性,表明天然气价格改革与监管在终端配气环节逐步深入,意在进一步降低天然气用气成本。目前部分城市终端配气成本过高,终端价格比门站价高1元/立方米以上,实际收益率超过7%。

       与长输管道相比,省内城市燃气管道的成本监审及其透明度需进一步提高。未来城市管网配气环节或有更多配套政策,部分地区的城市管网将像长输管道一样,对第三方公平开放。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油气事业部负责人陈新松称,该政策有利于降低工商业用户的用气成本,是对疫情下实体经济的有力支持。

       此外《通知》指出,“有关落实情况、降价减负具体成效,应于今年11月30日前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和市场监管总局”,预示着新一轮市场监管行动或很快到来,相关市场主体应该引起足够重视。”

       中国油气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刘毅军表示,城镇管道准许收益率不准超过7%的规定,首次在2017年印发的《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此次《通知》是对《意见》的进一步完善,更要求落实力度。

       《通知》还首次提出地方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收益率,意味着还有进一步降低用气成本的空间。

《关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划重点: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减征30%。具体操作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财税〔2018〕26号)规定执行。

       7月3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发布,共4条公告内容,其中第2条明确,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减征30%,引发油气行业广泛关注。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全球看,我国油气企业加大天然气进口,短期内保障我国天然气供应不会有问题;但长远看,过高的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不利于保障能源安全,同时我国希望利用更多天然气进行清洁能源转型,因此需开发自身页岩气资源。

       厦门大学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表示,目前我国页岩气开采成本和收益率较难吸引投资,这就需要国家政策给予相应的激励,让更多投资者和企业参与进来,加快技术进步,从而大幅降低开采成本,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此外,页岩气产业的发展有望推动我国能源结构转变。

       天风证券分析师认为,非常规气源的开发,资金投入巨大、技术门槛高,为鼓励行业的可持续高速发展和技术进步,补贴和税收减免政策必不可少。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废止


       划重点:“两个《办法》”废止后,原油销售、仓储,以及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取消;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级市政府。

       7月3日,商务部发布消息称,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有关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决定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简称“两个《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

       “两个《办法》”废止后,原油销售、仓储,以及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取消;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级市政府。

       而在原有的审批路径中,申请原油及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需要获得商务部审批;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需获得省级主管部门审批。上述“两个《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已施行13年。

       市场普遍认为,此举意味着更多民营、外资企业将有机会参与原油、成品油经营,国内原油及成品油流通行业持续稳步迈向市场化。特别对于原油、成品油批发和仓储经营企业来说,将不再需要申请“经营批准证书”,批发市场未来可能迎来空前活跃的时期。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一带一路”能源贸易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董秀成表示,近年随着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石油产业链下游的竞争已经非常充分,“两个《办法》”的废止对国内大型油企的实际冲击有限,但竞争压力较之前势必会增大,压力反之也是发展动力。

       金联创原油高级分析师奚佳蕊认为,商务部选择在此时废止“两个《办法》”,或是出于疫情后刺激中国经济回暖的考量,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中国市场进行投资。此外,国内外油价均保持低位运行,市场相对稳定,也有助于推行改革政策。

       奚佳蕊表示,在放宽石油市场准入机制后,更多民企和外企将有机会涌入中国石油产业链,未来可能不仅是原油及成品油环节,国内整个石油产业链或将面临重新洗牌。

       本文来源 | 中国石油报

www.chinalng.cc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