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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于2021年1月15日发布的《国家管网集团2021年LNG接收站窗口期集中受理公告》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本次集中受理托运商服务申请及入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托运商服务申请及入围情况
截止2021年1月22日下午17:00点,累计82家托运商向国家管网集团提交新增服务申请函。
按照《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相关要求,国家管网集团对本次提交新增服务申请托运商的准入资格、资信和财务状况以及提交申请材料有效性进行审查。
经审查,共有54家托运商入围本次集中受理(具体名单见附件),28家托运商未能入围本次集中受理。
二、其他注意事项
1.请上述已入围集中受理托运商,与国家管网集团生产经营本部联系获取《液化天然气接收站使用合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并于2021年1月28日下午17:00点前,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基于示范文本规定的商务、生产运营、财务结算、法律等方面条款与国家管网集团所属企业签订天然气设施服务合同,上述书面反馈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国家管网集团生产经营本部联系人邮箱。
未与国家管网集团生产经营本部联系获取合同示范文本,或未按规定反馈意见的托运商,视为放弃参与本次集中受理。
2.未入围本次集中受理的托运商,将专函告知具体原因,若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管网集团生产经营本部联系。
3.国家管网集团生产经营本部联系邮箱:wangbq@pipechina.com.cn。
国家管网集团生产经营本部
2021年1月25日
附件:入围本次集中受理托运商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分公司
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3.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陕西创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5.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7.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
8.武汉嘉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长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如东金太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
11.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2.壳牌能源(中国)有限公司
13.佛山市华横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4.协鑫天然气贸易(广东)有限公司
15.陕西投资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6.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17.珠海金石能源有限公司
18.华海燃气(深圳)有限公司
19.中联能天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1.奥德集团有限公司
22.中燃宏大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23.新奥(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4.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
25.新兴国能(北京)科贸有限公司
26.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27.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28.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9.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30.玖龙能源(东莞)有限公司
31.上海慧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2.中化石油有限公司
33.中琨汇鹏(舟山)能源有限公司
34.英盛(海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5.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36.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37.海南中油深南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38.福睿斯(舟山)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39.许昌市天伦燃气有限公司
40.郑州市上街区天伦燃气有限公司
41.平潭云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42.北京中油汇园燃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43.中国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44.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45.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
46.广州丰翊能源有限公司
47.辽宁宝恒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48.西安标普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49.舟山行健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0.珠海金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51.浙江优石天然气有限公司
52.燊能邯郸贸易有限公司
53.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
54.东莞庆能发展有限公司
来源:国家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