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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天然气管网设施托运商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2-16 浏览:551
来源: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转自:中国能源报
2月1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天然气管网设施托运商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指出,对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企业,管网运营企业通过审核后应当将其纳入托运商名单,并向名单内企业提供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服务。托运商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按年度集中受理和更新调整,原则上不临时受理。
《征求意见稿》明确,托运商在服务合同履约结束后主动提出退出的,管网运营企业应当将其移出托运商名单。托运商2年内未申请及使用管网设施服务,管网运营企业将其计入观察名单并予以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