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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放开煤层气勘查开采准入、重组成立燃气产业全产业链专业化公司、打造晋气品牌……3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山西省深化煤层气(天然气)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力争到2020年,全省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达到1.1—1.4万亿立方米;煤层气(瓦斯)抽采总产能达到400亿立方米/年,产量达到200亿立方米/年;输气管线总里程突破1万公里,燃气使用人口覆盖率达到70%左右。争做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
择优确定煤层气勘查开发主体
煤层气(天然气)体制改革是山西省推动能源革命的突破口,根据《方案》,山西省将有序放开煤层气勘查开采准入,通过拍卖、挂牌等竞争方式择优确定煤层气勘查开发主体。鼓励煤炭矿业权人在本矿区范围内(不含重叠区)申请煤层气矿业权,综合勘查开采煤层气资源。鼓励多种市场主体进入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领域,加快非常规油气资源开采利用。
实行勘查区块竞争出让制度,在空白区增设一批煤层气矿业权,通过竞争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出让。同时,实行更加严格的区块退出机制,对长期勘查投入不足的,要核减其区块面积,情节严重的要收回区块;对已进入自然保护区等禁采区的矿权,要责令停止开采,并有序退出。
成立燃气全产业链专业化公司
按照国有资本布局要求,山西省将重组成立燃气产业全产业链专业化公司,以股权连接方式,对燃气产业上游资源、中游业务、下游市场各类主体分层分类整合重组。发挥中游管网承上启下重要作用,加强规划管理,创新建设模式。
同时,扩大管网覆盖面,提升管网运行效率,推进全省管网设施互联互通、互补互融,实施市、县、重点镇等长输管网全覆盖工程。鼓励各类主体投资建设输气管网,加快煤层气气田与省级主干管网的联通。加快推进省际联络线通道建设,实现与京津冀、雄安新区等周边省份输气管网对接。
提高偏远地区煤层气利用率
《方案》提出,山西省将拓展煤层气(天然气)利用市场,加快城市燃气管网建设,完善下游供气设施,提高城市燃气普及率。
开展煤层气(天然气)、煤矿瓦斯下乡试点,鼓励多种主体参与,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原则,采用管道气、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液化石油气(LPG)储配站等多种形式,提高偏远及农村地区煤层气(天然气)、煤矿瓦斯利用率。不断提高“4+2”城市冬季清洁取暖比重,稳步推进“煤改气”工程。
此外,山西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终端市场建设运营,支持山西省企业与省外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强强联手,联合开发终端市场,提升省内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推进专业化重组培育龙头企业
今后,山西省将深化国有煤层气(天然气)企业改革,推进专业化整合重组,培育山西省旗舰龙头企业和燃气行业发展。按照自愿、公平、平等的原则,有序推进有关省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通过股权合作、资产置换、无偿划转、交叉持股等方式,进一步优化煤层气(天然气)业务整合,促进资源优化高效配置,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山西省鼓励具备条件的国有煤层气(天然气)企业发展股权多元化和多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推动企业在改制上市、兼并重组、项目投资等方面引入社会资本和战略投资者。
加强合作,打造晋气品牌
接下来,山西省将加强省内燃气主要运营企业与上海、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合作,探索推进山西煤层气交易平台建设,打造晋气品牌。
还将完善交易规则,丰富交易品种,引导全省煤层气资源逐步纳入交易平台公开交易,鼓励符合资质的市场主体参与交易。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公允煤层气价格,实现全产业链数据共享,将煤层气资源优势转变为增长动能优势。
(文章来源: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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