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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G点供不应受政策“歧视”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5-08    浏览:1209

      近期,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要求严格燃气项目规划管控,“凡不符合当地城乡规划的燃气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建设”。显然,矛头再次了指向了LNG(液化天然气)点供。这引发了能源行业围绕“LNG点供”展开的一场讨论。

      点供是一种区别于管道供应的燃气运输供应方式。燃气“点供”包括液化天然气(LNG)点供和液化石油气(LPG)点供。其中LNG点供采用低温不锈钢瓶组经气化器进行供气,通过货车运送到用气工厂,然后卸装低温不锈钢瓶,搬到工厂自建的气化站进行气化,点对点的独立给用户供气。相比于管道供应,点供具有靠近用户、节省管道建设成本、投资小的优点,且能够覆盖管网到不了的区域。

落地困难

      用市场化手段推进天然气利用,是我国实现“十三五”甚至更长时期内天然气发展目标、尽快将天然气培育成中国主体能源之一的最现实举措。去年,国家发改委等十三部委近日联合印发了《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明确提出“用户可自主选择资源方和供气路径”。但意见同时要求,用户自主选择资源方和供气路径的应符合当地一系列专项规划,同时相关企业要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供气。


      燃气业内人士一致认为,虽然《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相当于是为点供的合法、合理性打开了一扇“窗”。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既要自主选择气源和供气路径,又要符合当地城乡发展规划、天然气和燃气发展等专项规划,这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点供项目不符合燃气规划时政府如何统筹协调?企业一家自用的许可证与特许经营许可证有何区别?意见虽有积极作用,但实际上可能会给点供造成障碍,导致点供无法推进。”陕西燃气设计院院长郭宗华表示。

      换句话说,《意见》在给予地方政府自由裁量权的同时,也授予了地方政府出于保护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需要而关上点供这扇“门”的权力。福建就是个明显的例子。

      福建省政府出台政策“肃清”点供,已经不是新鲜事。2008年初,福建省建设厅颁布了《关于颁发〈关于实施〈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就明确“未编制燃气专业规划的,不得批准新建燃气工程项目”。     

      福建省这几年冒出了数十个点供项目,大部分证照不齐。甚至一些项目“相当简易”,槽车“甩罐”,加上气化器和计量设备就开始供气,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这些违法的项目都是在政府眼皮底下起来的,而且发展非常迅猛。这与煤改气的推进和城燃的发展策略有关。


      煤改气暴风骤雨式的推行,显然城燃企业难堪重任,独家的实力难以完成如此大规模的供气任务。更何况,不少用户处于管道空白区域,敷设管网既需要时间,也需要接受城燃“挑肥拣瘦”的经济算盘考验。觊觎城燃“独食”市场机会的企业嗅到了商机,点供建站快速、灵活的特点也发生作用了。这就给政府带来了两难问题:一方面,当地政府要完成“煤改气”等环保治理的考核,另一方面,却要面临点供安全事故带来的问责。

      但是,箭在弦上的点供却要面临合规的“高门槛”。符合燃气规划,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按照福建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要求,点供适用于管网未到达地区的市场开拓和市场培育,在管输气到达后,就要考虑“让位”。因此,在各地城市燃气规划中,点供的定位往往就是应急和保供,企业配套用气基本不在燃气规划考虑范围内。因此,现实中LNG点供承担起“配角”的作用,却只有“临时演员”的行头,注定了其名不副实。

前景可期

      LNG点供可以对散煤进行相对集中的清洁替代,气化站等基础设施投建比建设燃气管网更灵活和便宜,且气价较低、气源有保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能源政策研究室主任洪涛指出。

      也正因此,在不少地方,已有部分工商业用户开始放弃管道天然气,转而使用点供气。洪涛认为,点供相当于天然气市场的鲶鱼,将促进天然气下游可竞争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有利于给城镇燃气挤泡沫,尤其压缩储运环节的成本黑箱效应,有利于在终端环节让部分用户率先形成“气气竞争”的有利局面,从而形成更为真实的价格。

      在洪涛看来,LNG点供是特定条件下替代散煤清洁且经济的选择。“从现在开始,借助‘十三五’期间两到三年‘清洁采暖+散煤治理红顶政策’最佳窗口期与‘油气体制改革尤其是市场化改革’关键落实期,也正是LNG点供的增量市场集中期。之后增量市场增速放缓,政府管制相对完善,城镇燃气主要市场格局就相对固化了。”

      如在北方地区推进“煤改气”与清洁采暖的当下,势必要有点供参与。“散户清洁采暖的点供完全是燃煤替代的增量市场,尤其对于城乡结合部和有条件的农村等低密度地区,LNG点供比管道气替代散煤更具经济性。这部分增量也将集中出现在近两三年内,因尚需与电采暖竞争,地方政府的态度将是重要影响因素。”洪涛说。此外,在南方一些天然气管道难以到达的沿海地区,推进燃煤锅炉的清洁替代也是不错的选择。

曲折发展、各方博弈

      简单来讲,LNG点供经历了三波发展起伏。

     第一波,2005-2008年,受电力供应紧张和经济性高等影响,西北液厂的气不愿千里送到东南沿海,一些沿海地区的大中型企业优先用上了每方3元的LNG。但此时不少地区还没有出台燃气专项规划,点供发展在先,优质气源通过城镇管道通往用户,点供日渐式微,以在管网未到达的福建山区零星发展为主。随着用气规模的扩大,城燃供气贵、乱收费等问题,却日益引起用户反感。

      始于2014年下半年,LNG价格松动明显,国家三令五申要降本增效,而部分地区城燃门站价格却要上调,甚至有声音质疑城燃特许经营的合法性,多方因素交织促成了政府“网开一面”,点供在降本增效的高压下重拾发展势头。

      第三波就是“煤改气”带来的机遇。

      综合起来,点供的发展潮点,都是市场需求与上级政策挤压下的产物,第一波的促增长,第二波的降气价,第三波的完成环境治理,政府多是应景的“相机抉择”,缺乏前瞻性的主动谋划。      

      实际上,不止LNG点供,天然气加气站也经历了类似的发展历程。正儿八经符合燃气规划、商业招拍拿地的加气站项目凤毛麟角,遍地开花的加气站,以及当时蓬勃发展的公交、出租加气车辆,倒逼政府开了“绿色通道”,允许以自用站的名义将公交公司等自有土地上建设的加气站合规合法化。但是点供却没如此“好命”,一是有城燃“主角”在位,点供不具备不可替代性,二是点供触犯了地方的利益,这些地级以上的城燃企业基本都有当地国企的入股。汽车加气是实实在在给当地公交客运、出租车企业降了燃料成本。

      现在煤改气进入第二阶段,各地也实现了长输管线的各项规划,点供发展的外部条件弱化了,政府是否要秋后算账?政府给点供的政策就像一扇旋转门,关紧、开启、关紧……周而复始。点供在技术上是一种与管道气并行不悖的供气方案,政府应当尊重和支持市场主体的选择,不能在政策上歧视和限制。尤其是在城燃垄断屡受诟病和普遍供气义务履行不力的现实窘境下,点供的发展更显得必要和及时。在天然气成为主体能源和政府简政放权的趋势下,政府应该主动作为,改造政策“旋转门”为阳光“敞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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